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的通知》要求,4月8日,学校在南校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II-116召开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部署会。副校长王泉主持会议,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实验室与设备处、校团委、资产经营公司、大学科技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实施的背景和要求,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实施社会服务领域双创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校企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精益创业带动就业等专项行动内容进行了解读。
王泉对学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任务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他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六稳”“六保”工作之首,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既是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指标,也是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重视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将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任务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互促互进。一是要利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校企行”活动契机,强化产教融合,加强与企业示范基地合作共建,通过共建双创学院、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二是依托精益创业带动就业行动,促进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落地,支持学校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办企业,加快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要做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宣传,引导更多学生和教师参与到行动,及时将相关活动和政策推送到需要创业就业的学生和需要成果转化的教师,发挥好学校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于3月30日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示范基地要抓紧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4月底报送主管部门。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教育部,定期调度、强化协调,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总结学校示范基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带动就业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作为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