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了传承传统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校团委决定举办长安大学第一届中华诗词表演大赛。通过对中华诗词的理解,挖掘传统文化的精髓,提升我校大学生的文化修养,展现我校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全体学生(必须为团队,3-8人)
二、内容要求:
1、初赛
(1)、参赛者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并于规定日期前交到指定邮箱。
(2)、所选诗词必须来自中华传统典籍,不得选取现代诗歌。
(3)、节目介绍应当源自所选诗词,详细地描述节目内容及细节,该介绍即为复赛和决赛所要表演的节目的介绍。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节目介绍必须原创,即参赛者根据自身对所选诗词的理解,选择一种方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小品,或者其它形式)将其表达,而初赛就是对这种表达方式的阐述。
(5)、初赛评分以节目介绍为唯一依据。
(6)、参赛作品内容须贴合诗词内容,积极向上,能清晰的反映对诗词的理解。
2、复赛、决赛
(1)、进入复赛的参赛者应根据初赛所交节目介绍表演。
(2)、复赛、决赛表演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初赛和复赛中间会留出排练时间。
(4)、最终进入决赛的队伍可以申请助演,并且决赛成绩将包含现场观众评审的打分。
(5)、参加决赛的队伍可以自行租借表演服装,主办方不负责提供。
(6)、复赛将选出8支队伍进入决赛角逐。
(7)、决赛会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
三、参赛方式:
1、在长安青年网站下载报名表,初赛参赛节目介绍发送至:908592953@qq.com。
2、作品请用电子版编辑。
四、交稿时间:截止至2014年10月26日24点。
五、比赛后我们将有成果展,希望大家踊跃报名。
六、如有疑问请咨询:
季同学:18829041349 孙同学:18392600037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210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