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号召,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我校定于2015年6月至10月组织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简介
本次大赛将作为我校响应教育部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致力于引导学校各部门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体现本次大赛高规格、专业性和学校的重视,我校按照与挑战杯系列大赛同等规格认定比赛,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教务处、团委积极为参赛队伍提供指导老师信息资源,组织各项活动包装作品;各学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帮助学生团队联系学院优秀教师,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及院级科协积极组织培训会等各类活动促成项目形成;学科背景与互联网技术有关的学院积极配合学校组队沙龙等活动;学院参赛情况将计入五四评优评选结果。
本次大赛采用校-省-全国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300个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100个团队,实践组200个团队。我校也将针对校赛获奖作品团队及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通过创业沙龙、项目孵化等活动积极促成项目转化。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国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校级大赛将由校团委、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工作由学生创新与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方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从中选定立意新颖、有发展潜力、专业性强、指导老师关注、团队结构合理的项目推荐至省赛;对于已处于创业实践阶段的项目将重点扶持。
三、赛事安排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本届大赛共设“互联网+”传统产业、“互联网+”新业态、“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四项类别,说明如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四、参赛要求
本届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团队、鼓励跨院组队,建议挑战杯系列竞赛、专利大赛、班团支部五小创大赛等赛事获奖作品团队积极参加本学期组队沙龙(拟定于6月23日举办,具体安排关注长安青年另行通知),与信息学院、电控学院等互联网相关学院学生密切合作,促成新的作品形成。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各队伍需在暑期完成作品,通过参与社会实践、调研等方式,充实作品。
五、大赛流程
(一)参赛报名(6-7月)
1.各院(系)要大力宣传,积极准备,召开针对学生和教师的动员大会,组织参赛学生填写《长安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填写《长安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各院(系)需于2015年7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表(一式三份)分别以纸质版送至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协会办公室,电子版提交至chdkxlt2015@163.com邮箱;
2.所有参赛团队都需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APP移动端(仅限Android系统)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7月31日。
(二)校级初赛复赛(7-9月)
各团队于7月22日前提交计划书初稿电子版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8月20日前提交计划书终稿电子版及展示视频初稿(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至chdkxlt2015@163.com。暂定于8月25日前完成校内初赛审查:
即日—6月24日:组队阶段;
6月24日—7月08日:报名阶段;
7月08日—7月22日:参赛项目资格审查;
7月22日—7月25日:参赛项目中期检查;
7月25日—8月20日:作品指导及完善阶段;
8月20日—8月25日:上报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
8月25日—8月29日: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评审;
9月上旬:确定各项目校内奖项。
(三)省赛: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复赛将在9月15日前完成,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四)全国总决赛(10月)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六、工作要求
1、各院(系)充分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工作,成立组织协调机构,争取主管领导支持,加强院系作品选拔及培育力度;
2、通过建立及公开指导教师库等方式,积极动员学院教师科研骨干担任学生作品指导教师,鼓励各院系对指导教师配套激励措施;
3、各院(系)应积极挖掘学院涌现出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典型(如班团支部五小创、专利大赛等)项目及个人,并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科协组织的组队沙龙活动,积极推进以项目为基础的竞赛团队组建,并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物质技术支持。
七、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交流群:367155910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83135303、82334062
校团委
教务处
学生创新与创业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