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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16-05-05 17:28  先锋家园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培养和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创业实训增强创业实践技能,大力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其提供一个助力创业发展的事业平台和实现青春梦想的展示舞台,我校将举办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校内选拔赛。本次比赛表现优异的团队将推荐参加全国赛,并有机会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同时获得中国科技城项目孵化落地的“大礼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经管学院团委、经管学院科协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报名时间:5月9日、5月10日

宣讲培训会:5月11-13日

作品提交时间:截至6月5日

作品筛选阶段:6月5日-6月10日

校内决赛时间:初定6月10日

国赛时间:6月20日上交国赛作品(全校共计3件)

(二)比赛地点

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与方式

(一)参赛对象:

长安大学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赛。允许跨校组队,但各成员必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报名方式:

1. 纸质版报名,参赛学生请将申报表(附件一)于5月9日或5月10日21:00—22:00期间交至经管学院科协(渭水校区四号楼二楼中段活动室)。电子版报名,于 5月 10日晚22:00之前发送申报表至2788183940@qq.com。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均可,任选其一。

2. 6月5日提交作品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一)、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参赛学生请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于6月5日19:00—22:00期间交至经管学院科协(渭水校区四号楼二楼中段活动室)。

五、赛事详情

(一)参赛内容

1.项目须符合互联网与商业贸易活动的结合,或基于互联网对传统商业贸易产业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三农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校园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康养电子商务、其他类电子商务等。

2.竞赛分实践类、创意类分别进行比赛,实践类为已经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创意类为还没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参与其中一类比赛。

(二)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校内选拔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并推送三支队伍进入全国复赛。

(三)评审有关事项

1. 鼓励电子商务及其相关专业学生牵头,组成学科交叉、年级分布合理的队伍参赛;

2. 鼓励已经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团队进行参赛;

3. 鼓励教师牵头,组织学生团队进行参赛;

4. 内容要求详情请见附件二。

六、其他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陈向涛:83135210

刘扬: 83135303、82334068

谢雨阳:83135153

校团委

经管学院团委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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