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14日,“尊重和保护——晋中古建筑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暑期社会实践队全体成员前往平遥古城城墙中进行走访实地调查。
实践小队刚到平遥古城城墙,就见到城墙门口已经有垃圾布地,在平遥古城这个极具标志性的石碑下看到垃圾,让人觉得对古建筑周边环境的保护真是刻不容缓。
随后,进入古城内,队员们在著名景点、垃圾处理、停车场、游客通道、售票处、卫生间、游客中心、出入口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污染十分严重,垃圾随处可见,在古色古香的古建筑群里让人觉得十分不舒服。首先,通过两天的了解,实践队看到旅游区的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水平跟不上,目前所有旅游区都是由旅游区管理处负责景区的管理和建设,在旅游区的环保工作中,经常发生相关部门扯皮及互相推诿的现象,造成管理混乱,影响了环保工作深入开展。其次,旅游经营人员缺乏环保意识,文明建设滞后,使名胜古迹受损。旅游业经营管理部门对旅游区内的粪便、垃圾等污染只做简单处理,而不是彻底解决,对于维护环境的基本设施,如警示牌、垃圾桶、厕所等因为觉得没必要,不愿投资。
所以我们认为,旅游环境的保护必须立法,因为只有将环境保护纳入法律条款,才能增强环境保护的力度,才能使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否则,被破坏之后再想到保护,为时晚矣。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旅游环境,就是给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管理者制定行为规范,对其内容,特别应包括旅游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办法和权限、旅游环境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对违反保护条款者的处罚办法等。
实地调查,可以看出游人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旅游景区的环境质量,游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习惯改变之日,就是我国旅游环境改善之时,对此,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配之以严格的处罚规定,对于不文明行为,罚而不严,等于不罚,必须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全民的环境道德教育,在治理和保护旅游环境的同时,重视对青少年的环境道德教育。旅游景区应采用适当方式,让游客认识到自己在消费旅游资源的同时,必须自觉地维护风景名胜区的良好环境。应呼吁广大游客爱护大自然的山山水水,在美好的景观之中也留下自己美好的身影。
对于管理方面,加强管理,杜绝随意搭建接待设施或服务设施,规范游客旅游线路、范围,加强环保宣传,景区设置环保宣传标识等。禁止采伐景点林木和破坏植被的行为,禁止在旅游景区新建工业项目和开山踩石等活动。对在景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生态破坏的,必须采取积极恢复措施。旅游景区应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在旅游线路沿途和景点集中的地点设立环境保护标语牌或提示牌,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应包含有关环境保护内容。
以下是实践队实地调查的照片结果:
(环工学院 供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