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宝鸡交警发布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决定对城市道路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整治。具体如下: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城市道路停车场点车辆停放秩序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二、在停车泊位上停放,应当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和位置停放,未标识停车方向的应当沿车辆行进方向顺向右侧停放。
三、严禁一切车辆压线、逆向和占压盲道停放。
四、在道路范围内长时间停放、影响道路通行和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辆所有人驶离;无法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禁止在停放泊位上设置障碍物。
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抓拍或现场拍照取证等方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查处。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12日
(素材来源:宝鸡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