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永学)3月17日,山阳县通报部分在建工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告知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预防欠薪事件发生。
为做好事前预防,推进根治欠薪取得实效,山阳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东城美居、山水融城、碧水华庭、联诚阳光东府、城区四小、丰阳印象、永恒阳光花城、丰阳高新别苑、西关社区住宅楼、卜吉河棚户区改造项目等12个在建工程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八项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一些用工单位还存在劳动用工台账不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行不力、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未实现全覆盖、工资保证金制度未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未落实、维权告示牌制度未实现全覆盖、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等问题。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阳县人社局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发了通报和责令整改决定书。在3月底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山阳县人社局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将这些企业纳入劳动保障“黑名单”,在“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进行公布。各相关部门也将在职权范围内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根治欠薪“八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