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乐晓彦)3月22日,岚皋县召开“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奖励发放仪式,对全县83名省市级骨干教师、27名县级教学能手、5名教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者共115人发放“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奖励资金,发放奖励资金共计27.86万元。
据了解,为了建立人才培养管理长效机制,激励广大教师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岚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培训、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出台了《岚皋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奖励激励管理办法》,对扎根岚皋一线的骨干教师根据类别和工作地域每月可获得2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骨干教师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县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兑现范围。同时,该县对奖励对象实行刚性考核和动态管理,要求享受奖励教师必须是在一线教学岗位承担对应学科教学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其对应荣誉称号职责且完成相应任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方可享受相应级别奖励。对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等十种情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