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石晓婷 柏小军 王自刚)略阳县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杜绝腐败行为发生,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合理、利用高效。
该县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印发了《略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略阳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县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将全县250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单机版软件升级为网络化同步管理软件,于每月10日前录入、汇总、上报数据,实现一个系统共用、一个信息数据库储存、一个信息平台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每年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国有资产报表、账目逐一审核,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实地核查,确保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子清、情况明。
同时,该县坚持从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转让、置换、出售、报损报废,对大批量、大型资产处置进行实地核查,对专业技术性强的处置委托专门鉴定机构鉴定。2020年累计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资购置审核业务307笔,涉及资金3251.18万元;审批报损报废业务43笔,金额777.21万元,转移业务16笔,金额751.07万元,公务用车转移调拨和新购业务25笔,金额279.12万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