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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03-29 14:05  西北信息报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十三五”期间,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是国家实行监测新标准以来的最好年份。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50,与2015年相比下降20.8%;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下降20.4%;PM10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下降25.8%;优良天数平均287.8天,与2015年相比增加11.6天;重污染天气7.5天,与2015年相比减少8.5天。

国考10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41.2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提升至295天,重污染天数减少至6天,延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实现新跨越。大气监测的6项指标,全省13个市(区)除PM2.5和PM10外,其余四项SO2、NOX、CO、O3等均达到二级标准。

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及碳排放强度“十三五”期间下降21.8%、19%、20.8%,完成国家下达15%、15%、18%的约束性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年均降尘量为6.3吨/平方公里·月,比2015年下降37.6%。

科学治霾

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

优化产业结构,“十三五”以来,陕西累计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开展“回头看”1.8万户,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超额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任务。

优化能源结构,关中地区完成散煤治理320余万户,全省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9万台,累计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0.6万台。

优化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转铁”,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023亿吨。累计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34万辆,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优化用地结构,建立施工工地红黄绿牌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六个100%”控尘要求,全省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465个、视频监控系统2458个。

协同治霾

建设西北区域(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加强预测预报,建设西北区域(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中心每日与山西、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部门会商,发布未来16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省监测中心站每日发布未来120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及时推送、提醒各市区,目前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86.7%。

加强区域协作,牵头推动汾渭平原大气治理联防联控,实现区域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11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同向发力、协同治理。

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缓解关中区域减霾压力。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已通过20家B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绩效分级评审,其中A级企业4家,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14家。市级已对35个重点行业3068家企业进行评级。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

关中8市区动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9840家企业纳入工业源清单,6558家施工工地纳入扬尘清单,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785个工程和64家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

下一步,陕西将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高位推动,大气污染物与碳排放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关中重点区域和陕南陕北非重点区域协同管控。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产业、能源、运输、面源四大领域调整力度。狠抓大气环境监测能力,狠抓精细化管理能力,狠抓污染源监控监管能力,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同时,统筹做好“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扬沙浮尘天气来袭注意防护

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省气象台会商结果,自2021年3月28日起,受蒙古国、内蒙古中西部沙尘传输影响,陕西省陕北地区、关中大部地区有一次扬沙或浮尘天气过程。

28日,陕北地区空气质量以重度至严重污染为主;关中大部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段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29日,陕北地区扬沙天气逐渐减弱,空气质量好转至中度污染及以下级别;关中大部受东部沙尘回流影响,空气质量进一步转差至以中度污染为主,局地重度污染。30日夜间开始,受降水过程影响,此次沙尘天气将明显减弱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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