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锡彬)3月30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在商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王晓明受贿一案。商洛中院副院长宋涛担任审判长审理本案,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勇出庭支持公诉。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晓明在任陕西省韩城市市长、韩城市委书记、渭南市委组织部部长、渭南市委副书记和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防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企业经营及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冯某某等66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2257.0486万元、美金1万元。
法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了该案。为保证庭审高效顺利进行,在开庭之前,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就本案有关程序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交换了证据材料,明确了庭审的重点。本次庭审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王晓明各项诉讼权利,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择日宣判。
本次职务犯罪庭审,正值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之际,市委政法委组织市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及干警代表共180多人旁听,现场接受反腐教育和思想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