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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三起案件获评全省“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2021-04-13 08:17  铜川日报

(通讯员 付梦姣)近日,新区检察室办理的雷某某生产、销售假药刑事处罚案,耀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贩卖毒品案和印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范某某盗窃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创我市获评“优秀侦查监督案件”新高。

在雷某某生产、销售假药刑事处罚(立案监督)案中,新区检察室发现,公安机关对雷某某以生产、销售假药立案。经检察机关讯问、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充分,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通知撤销案件书》,后公安机关予以撤销案件。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并未“一刀切”以假药论处,保护了民间中医药方的发掘、提炼和传承。

在胡某某贩卖毒品(侦查活动监督)案中,办案人员根据线索确定了胡某某系涉嫌贩卖毒品犯罪雷某某的上线,但雷某某一案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胡某某,检察机关依法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建议追捕遗漏的同案犯胡某某。该案的成功监督,使犯罪分子胡某某得到了应有追诉,减小了社会危害性,做到了不枉不纵。

在范某某涉嫌盗窃(侦查活动监督)案中,办案人员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查阅案件材料,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未委托辩护人,侦查阶段也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律师为范某某辩护。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侦查机关及时予以纠正,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铜川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铜川市检察机关将以全省“三有”争创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力争把每一个案件办成精品案件,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优秀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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