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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 确保换届清明清正清新

2021-05-06 12:00  安康日报

从今年4月份开始,我市市县镇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严明换届纪律,坚决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现将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除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保障市县镇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全市各级党委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十严禁,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请您对发现或听到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及时向组织报告或反映,也可以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向市委组织部署名反映。

举报电话:(0915)123803288743 3288504(传真)

短信受理:18292512380

举报网站:http://12380.ak.gov.cn

电子邮箱:ak12380@126.com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7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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