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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创建措施让人民群众满意——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公尚

2021-05-11 12:31  宝鸡日报

近日,中央文明办通报确认,宝鸡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为保住这块金字招牌,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市交通运输系统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以最大决心、最硬举措抓好各项整改提升工作。

整改提升工作中,我们切实履行包抓责任,主动对接宝鸡高新区马营镇创文办,督促第22网格马营镇区域整改提升工作,对区域内建筑工地、社区、银行、网吧、农贸市场等点位实地督查,要求限时整治并加强常态化巡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结合行业实际,大力开展公共交通服务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严格对照测评标准,重点解决出租车、公交车、班线客运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服务标准,健全便民措施,增加公益广告,规范运营服务。“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满意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价值准绳。下一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将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落实常态化创建各项措施,重点围绕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教育活动,针对政务大厅、公交线路、汽车站场、出租汽车、班线客运等,加强教育引导,严格日常管理,规范行业执法,提升工作效能,引导行业人员立足岗位、转变作风、高效服务,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度。(宝鸡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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