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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渭南市第九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19 10:39  渭南日报

5月1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第九批环境信访问题15件,市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15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6个县区。其中汉台区5件,南郑区3件,城固县3件,洋县1件,勉县2件,略阳县1件。环境信访问题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5件,南郑区、城固县各3件,勉县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5件,涉大气问题4件,涉噪声问题2件,涉生态问题3件,涉油烟问题1件。截至5月18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87件,共涉及10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27件,占31.03%;勉县14件,占16.09%;城固县、洋县各11件,各占12.64%。其余为,南郑区10件,占11.49%;西乡县、宁强县、略阳县各4件,各占4.60%;佛坪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1.15%。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0件,占22.99%;涉大气问题15件,占17.24%;涉噪声问题14件,占16.09%;涉生态问题20件,占22.99%;涉油烟问题1件,占1.15%;涉扬尘问题4件,占4.6%;涉垃圾问题3件,占3.45%;涉其他类问题10件,占11.49%。截至5月18日10时,87起案件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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