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荣军 胡亚斌)5月12日,市纪委机关、市脱贫办联合下发《关于严明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防返贫监测工作排查、交办、帮扶、督查四项责任,重申纪律要求,确保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通知明确,要严明排查责任。村级四支队伍要扛责在肩,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对未按要求落实定期排查责任的或排查不认真、不细致,致使问题长期存在或被上级在督导中发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纪律责任。要严明交办责任。对需要县级统筹协调的问题,由镇级第一时间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再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问题类型交办相关行业部门,相关行业部门要对问题进行第一时间研究,提出问题解决办法。对交办不及时、交办后研究处置不及时、承办单位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的,对相关当事人和分管负责人视情形追究纪律责任。要严明帮扶责任。因镇级能落实的帮扶措施没有第一时间落实,县区行业部门对交办的问题没有第一时间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市级行业部门对市级交办的问题没有及时安排部署并督办落实,导致问题较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或群众持续反映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要严明督查责任。市县区督导暗访要坚持轻车简从,深入一线,注重问题发现和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第一时间交办,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对督查督导人员不认真履责、失职失责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对督查督导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