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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

2021-05-20 14:13  渭南日报

(记者 刘丹)5月19日上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2021年惠企惠民政策第四场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市出台了《强化文化旅游资源统筹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旨在做优城市旅游,做精景区旅游,做美乡村旅游,变游客为旅居客,加快实现由“旅游目的地”向“旅居目的地”转变。

《方案》围绕统筹文旅资源要素共提出21项具体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六个统筹”,即统筹设施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包括打造立体交通体系、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智慧旅游、提升综合接待能力4项措施;统筹市场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包括建设精品景区、打造旅居品牌、提升旅游特色、发展乡村旅游、促进产业融合、培育市场主体6项措施;统筹旅游线路、激活旅游市场,包括打造主题精品线路和培育跨区域精品线路两项措施;统筹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包括加强标准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强化教育培训3项措施;统筹品牌宣传、扩大对外影响,包括加大主题宣传、强化市场营销、创新营销机制3项措施;统筹督查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包括加大督导考核、夯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3项措施。

我市将积极引导并支持企业主体参与汉中文化旅游业发展,建立奖励机制。对创建国家5A、4A、3A级景区的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对创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对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饭店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创建国家文化旅游镇、村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创建省级文化旅游镇、村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荣获国家旅游金、银奖的旅游商品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荣获省级旅游金、银奖的旅游商品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评定“汉家乐”的奖励5万元。对新(改)建3A、2A、A级旅游厕所的分别奖补15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创建智慧示范景区的奖励50万元;对新创文化旅游演艺剧目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单位奖励50万元至100万元;对市域外旅行社组织的航空旅游、专列旅游、团队旅游分别给予不同层次奖励;对新创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奖励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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