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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渭南市第十一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21 11:17  渭南日报

5月20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2件,市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12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6个县区。其中汉台区5件,南郑区3件,城固县1件,西乡县1件,宁强县1件,镇巴县1件。环境信访问题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5件,南郑区3件,城固县、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噪声问题2件,涉大气问题3件,涉生态问题3件,涉扬尘问题1件,涉其他问题3件。

截至5月20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09件,共涉及11个县区和5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36件,占33.02%;城固县15件,占13.76%;南郑区、勉县各14件,各占12.84%。其余为,洋县12件,占11.01%;西乡县6件,占5.5%;宁强县5件,占4.59%;略阳县4件,占3.67%;镇巴县、佛坪县、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0.92%。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2件,占20.18%;涉垃圾问题4件,占3.67%;涉噪声问题17件,占15.6%;涉大气问题20件,占18.35%;涉生态问题24件,占22.02%;涉油烟问题2件,占1.83%;涉扬尘问题6件,占5.5%;涉其他类问题14件,占12.84%。截至5月20日10时,109起案件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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