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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交汉中市第十五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5-25 16:01  汉中日报

5月24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5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5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4个县区。其中南郑区2件,城固县1件,洋县1件,宁强县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1件,涉大气问题1件,涉生态问题3件。

截至5月24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142件(其中来电124件,来信18件),共涉及13个县区和6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43件,占30.28%;南郑区20件,占14.08%;城固县18件,占12.68%。洋县、勉县各14件,占9.86%;西乡县10件,占7.04%;宁强县8件,占5.63%;略阳县6件,占4.23%;镇巴县、佛坪县各3件,各占2.11%;留坝县、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各1件,各占0.70%。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26件,占18.31%;涉垃圾问题5件,占3.52%;涉噪声问题20件,占14.08%;涉大气问题30件,占21.13%;涉生态问题32件,占22.53%;涉油烟问题3件,占2.11%;涉扬尘问题9件,占6.34%;涉其他类问题17件,占11.97%。

截至5月24日10时,142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现已办结69件,其余73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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