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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渭南市第二十五批环境信访问题

2021-06-04 10:30  渭南日报

6月3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23件,市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督办组按照信访办理工作方案及时转交相关县区党委及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统计分析,省督察组转办的23件环境信访问题,涉及9个县区,其中汉台区5件,南郑区2件,城固县2件,洋县5件,西乡县2件,勉县2件,宁强县1件,略阳县3件,佛坪县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5件,涉垃圾问题1件,涉噪声问题5件,涉大气问题5件,涉油烟问题3件,涉扬尘问题3件,涉其他问题1件。

截至6月3日,累计接到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市环境信访问题261件,共涉及11个县区、2个管委会和6个市级部门。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为:汉台区86件,占32.95%;南郑区38件,占14.56%;城固县27件,占10.34%。洋县、勉县各26件,各占9.96%;西乡县16件,占6.13%;略阳县15件,占5.75%;宁强县13件,占4.98%;佛坪县5件,占1.92%;镇巴县3件,占1.15%;留坝县、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各2件,各占0.77%。从涉及类型看,涉水问题44件,占16.86%;涉土壤问题1件,占0.38%;涉垃圾问题11件,占4.21%;涉噪声问题44件,占16.86%;涉大气问题47件,占18.01%;涉生态问题49件,占18.77%;涉油烟、扬尘问题各18件,各占6.9%;涉其他类问题29件,占11.11%。

截至6月3日10时,261件环境信访问题转办工作全部完成,转办率100%,已办结170件,其余91件正在按程序办理中。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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