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各地、各中小学认真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精神,积极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随意扩大征订年级和学科范围、目录外选用、搭车推荐、学校和教师授意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市场教辅等现象,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相关要求重申如下:
坚持“五限原则”减轻学生负担
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坚持“限年级、限学科、限数量、限范围、限容量”的原则。
限年级:小学1-2年级除写字练习册外,不得再选用其他教辅材料。不得向各学段毕业年级推荐暑假作业。
限学科:小学3-6年级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5门学科;初中和高中各年级仅限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9门学科可以推荐选用相应教辅材料。
限数量:各地教育局和中小学在为学生推荐教辅材料时,每年级、每学科的每个类别中,只能选用1种。
限范围:推荐学生选用的教辅材料仅限于《陕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省级《目录》)范围内的品种。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区也必须在《目录》中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品种和数量。
限容量:各学科各年级各版本同步练习册,不得超过配套教材的印张数;阅读类、考试辅导类、寒暑假作业类教辅应严格控制容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辅材料印刷的技术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
省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将对省级《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对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跟踪调研和评估,对师生意见大、内容陈旧、售后服务差的教辅定期进行调整,逐步建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课程资源更新机制,确保教辅材料内容健康、质量优良。
各地可根据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和一线师生的反映,对本级遴选目录进行调整。
明确职责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严禁学校或教师强制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将教师强制或授意引导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教谋利纳入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各中小学要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定期进行自查,对发现的违规现象,主动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纪委监委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应法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