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魏剑)“你们真是救了我们一家人的命啊,要不然我们这个家早就垮了。谢谢你们!”家住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晒旗坝村66岁的李再香从该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手里接过5万元防返贫致贫专项医疗救助款,紧紧地攥在手里。
这是该县整合医疗救助资金,对自付费用偏高的大病患者进行专项救助,有效切断致贫返贫根源的一个缩影。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镇巴县有针对性地制定保障救助措施,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长效机制,既持续化解了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保障。
2019年实现整体脱贫摘帽后,为巩固和提升脱贫质量,镇巴县下发了《镇巴县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专项救助实施方案》,为全县防返贫致贫建立了制度性保障政策。县医保局多次深入镇村调研,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基金测算,有效整合补充医疗保障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初步建立专项救助方案,以政府补充医疗保障+医疗救助,设立专项救助资金,建立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破解防因病致贫返贫难题。
该县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防止返贫户以及防止致贫户自付费用5000元至5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不同类别、比例,开展专项救助。对县上认定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费用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起报点),经镇(办)评估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超出部分按照0.5万—3万元救助40%、3万—8万元救助50%、8万元以上救助60%进行救助。因重大疾病发生医疗费用较大的全县脱贫户,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费用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经镇(办)评估存在因病返贫风险,2万—5万按照40%救助,5万—8万按照50%救助,8万以上按照60%救助。临时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医疗支出(含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本县城乡居民,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费用后,个人实际自付费用超过5万元的(起报点),经镇(办)评估存在因病致贫风险的,超出5万元以上按照30%,8万元以上按照40%救助。同时把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一并纳入专项救助体系,专项救助资金年度封顶线5万元。
据了解,该县长效机制自2020年1月建立实施以来,通过本人申请,镇村研判,扶贫办复核,医保局审核,目前已经救助94人,救助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