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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出台建设指导意见2025年底建成600个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2021-07-05 12:22  西北信息报

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出台陕西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争取建成600个左右(省级200个,市、县级400个)特色鲜明的不同类型实践基地,基本满足大中小学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多样化需求,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供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按照大中小学相互衔接、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利用现有的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习实践场所进行整合改建或新建的思路,通过政府创办、有条件的学校自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同时明确,把握正确的育人方向,帮助学生树立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养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的劳动品质,培养满足生存生活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鼓励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挥优势互补,共建实践基地。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实践基地突出不同特色,面向更多群体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开展劳动实践教育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以劳动实践教育名义乱收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费用减免。

中小学实践基地以使用传统工具、传统工艺的劳动为主,可突出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内容。小学生以初步体验种植、养殖、手工制作等简单的生产劳动为主,初步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初中学生适当体验包括金工、木工、电工、陶艺、布艺等项目在内的劳动及传统工艺制作过程,尝试家用器具、家具、电器的简单修理,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学习相关技术,获得初步的职业体验,形成初步的生涯规划意识。

高中学生从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选择1-2项生产劳动,经历完整的实践过程,养成吃苦耐劳、精益求精的品质,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

职业院校实践基地要注重结合产业新业态,突出职业体验特点,结合专业特点设计劳动教育实践课程,让学生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培育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

普通高等学校实践基地要注重结合劳动新形态,突出创新创业特点。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设计劳动教育实践课程,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

指导意见还对突出地区特色,加强资源共享;完善教学功能,注重新技术手段运用;落实教育评价,促进形成特色(实践基地应当如实记录学生参加的劳动实践活动内容和表现情况,并配合学校给予记实性评价,记入学生劳动教育课程学习成绩);服务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学生职业体验,以及实践基地的评估认定(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认定40-50个省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组织复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明确规定,具体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官网查询。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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