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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河湖长制实现“有名有实”

2021-07-07 10:03  咸阳日报

近年来,永寿县将落实河湖长制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发力推动生态保护,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永寿县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永寿县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永寿县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责任分工明确、县镇村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共明确县级总河湖长2名,副总河湖长2名,河道警长5名,镇级河长28名,镇级湖长10名,村级河长157名,村级湖长10名,村级巡河员巡库员131名。将河湖长制纳入了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组织建设和制度措施上保障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县镇村三级河长(湖长)坚持定期巡河巡湖制度,亲自过问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主持召开相关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河湖管理工作,交办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同时,强化河湖管理基础,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完成了11条河流和13座水库的确权划界工作。近三年来,先后争取资金1.1126亿元,完成了县城污水二期改造、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双星沟生态湿地以及底角沟段中小河流治理、永寿泾河段常宁沟头防护、永寿樊家河段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河道垃圾清理等项目,有效改善了全县的水生态面貌。(常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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