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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枫桥式”法庭 践行司法为民

2021-07-15 13:11  渭南日报

本报通讯员 杨熠 王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勉县法院阜川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践行为民司法”为工作引领,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工作目标,筑牢政治忠诚,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和谐,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持诉前调解 开展诉源治理

阜川法庭辖区在勉县南部,辖区内有元墩镇、阜川镇、漆树坝镇。辖区内既有著名的“龙湾”景区,也有优质的高山茶场,外出打工群众较多,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占了法庭审理案件的大多数。对到法庭起诉的案件,首先引导双方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平台,开展诉前调解。在诉前调解期内,委托人民调解组织或者由法庭主持当事人调解,力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出具调解书和司法确认裁定书。对经调解,分歧较大或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转入诉讼程序,依法公正裁判。

今年上半年,阜川法庭审结的29起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类案件16件,合同纠纷类案件7件,道路交通事故案件6件,除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外,剩余23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调撤率达91.3%。

深化多元化解 形成工作合力

法庭现有成员3人,分别是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一名。面对辖区地域宽广、涉民生案件较多的实际,他们以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为抓手,调动基层调解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借助今年村“两委会”换届的时机,走访辖区三个乡镇,向镇党委政府领导、镇司法所负责人,介绍创建“枫桥法庭”,开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共同形成工作合力的想法和思路,得到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镇党委的支持配合下,他们收集辖区3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名单,将辖区所有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对镇村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深入镇村参加诉前调解工作。至6月底,共参与辖区镇村非诉纠纷3起,化解了矛盾,守护了一方平安。

发扬优良传统 创新工作方法

阜川法庭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形成了巡回审理、调解优先的光荣传统。先后总结出了“八步调解法”等先进经验。他们坚持巡回审理,同时,依托微信小程序、云上法庭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被告常年在外打工,无法通知被告应诉。办案法官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前往被告家中,向被告的父亲了解情况,得知双方当事人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但因为被告经济困难,且考虑孩子(已成年)未成家等问题,迟迟不愿离婚,以逃避的方式多次缺席诉讼活动。

办案法官结合实际,联系被告儿女让其协助做其父亲思想工作。同时通过微信,不断与远在外地的被告联系沟通。向其宣讲法律政策,做思想疏导工作。最终,被告同意到庭应诉,并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法庭配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因多年的积怨使得调解数次中断,办案法官不断给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过一天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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