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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2022年底前培训5万名养老护理员

2021-07-22 10:29  西北信息报

7月20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规范养老机构登记、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健全养老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设立养老机构依法规办理登记和备案

《通知》提到,设立养老机构应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和备案。对登记后已开展服务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备案的养老机构,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督导其及时备案。

对已办理登记但未达到无障碍设施、消防等相关标准,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在备案中予以标注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参照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可依据已具备资质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2022年底前全省培训5万名养老护理员

《通知》提到,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养老服务机构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

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放宽培训人员年龄,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到2022年底前,全省培训5万名养老护理员。及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激励机制。

鼓励在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今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要达标

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2021年底前所有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标准,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对照养老机构基本标准规范,制定养老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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