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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要突出五个强化提升五种能力

2021-07-27 14:06  汉中日报

席汉初

人大工作的活力在代表,动力在代表,潜力在代表。如何进一步强化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工作活起来、实起来、强起来。笔者认为,要突出五个强化,提升五种能力。

强化代表素质,提升履职能力。严把代表“入口关”,确保当选代表质量。今年,县镇人大代表要进行换届,如何选好人大代表?在严把选区划分关、代表比例结构关、选民登记关、候选人提名关、县级多部门资格联审关、选举投票关外,最重要的是把好代表候选人条件关,确保选出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行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发挥作用优、广大群众公认的代表。要突出政治过硬、能力过硬、身体过硬,严格把握代表候选人年龄结构比例,“老中青”结合,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要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换届后对新当选的代表及时培训“补钙”,增强代表意识、明确代表权利义务、熟悉履职程序、提高履职能力。开展理论培训,坚定政治方向;开展法律培训,强化法治理念;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开展交流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以乡镇代表中心联络站为载体,开展代表履职交流讨论活动,安排优秀代表和连任代表介绍履职经验,相互学习交流,分享履职成果,焕发代表的履职激情。

强化代表审议,提升履职动力。在每年的人代会会议期间积极引导代表踊跃参政议政。人大代表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重托,参加人代会,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参与决定地方大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审议发言,关键是建务实之言,献有用之策,目的是对政府工作有所推动。代表参加审议发言,对列入议程的各项报告和其它事项进行审查、研究和讨论,并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是代表法中明确规定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神圣职责和法定履职方式。要鼓励代表大胆发言,率先发言,讲真言、说灼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避免瞪着眼睛说大话、放弃原则说笑话、言不由衷说瞎话、离题万里说虚话。同时在审议时,要选准角度,顾全大局,做到到位不越位,有度不张弛,支持不找茬,促进不刁难。

强化履职平台搭建,提升代表活力。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是有声有色搞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要加强乡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和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达到“六有”:办公有场所、内部有设施、门上有挂牌、墙上有制度、活动有人员、进站有代表,把联络站建成代表依法履职的载体、学习交流的园地、展现形象的阵地。要定期组织开展活动,结合代表居住区域、就近方便的原则,将各级人大代表全部编入联络站,制定好活动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联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加强走访联系,定期组织代表走访选民,与选民进行座谈沟通,倾听和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帮助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急难事,有效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为代表行权履职创造条件。要为代表订阅有关学习资料,邀请代表参加或列席镇村的各种会议,组织向代表通报政府的工作情况。要加强代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工作尤其是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弘扬正能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强化代表履职监督,提升代表压力。建立健全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机制是增强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手段。一是每年年底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公开述职,由选民对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画像”,量化打分,当场公布结果,评议结果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和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代表履职约束机制,制定代表履职办法,对代表履职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对履职不力代表进行提醒谈话,对渎职失职、违纪违法代表按情节轻重实行追责。三是建立代表退出机制,实现人大代表能选能免,能上能下的合理机制,保证人大代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建立代表履职信息档案,每年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积分管理。按人代会期间履职情况、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作用发挥情况、奖惩情况进行计分,存入代表个人档案,从而引导激励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

强化代表意见办理,提升代表潜力。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是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的重要途径。要积极搭建发挥代表作用,参政督政的平台,顺应群众期盼,切实解决代表和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办理代表批评意见和议案时不推诿,动真格,做到事事有眉目,件件有回音。一是及时汇总,梳理归类。针对代表意见,镇人大整理归类,同时召开议案审查专题会,认真研究,认真审议,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急事急办的原则归类汇总,登记造册,以人大名义报送党委、政府。二是召开联席会议,落实承办领导、承办单位。镇党委、人大、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对人大提交的代表建议专题研究,逐条通过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逐一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涉及单位、站所、办公室和具体承办人员。三是落实承办时间,承办责任。要求办理代表建议回复时间为3个月,对及时办结的建议,及时以政府红头文件给代表回复,对条件不成熟,一时办不了的建议,也要回复给代表本人,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确保代表满意。对漠视代表建议,该办而不办,逾期不办结,未回复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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