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某甲,男,安康市紫阳县瓦庙镇人,2021年7月21日入住西安碑林艾菲尔酒店,属重庆确诊病例刘某及李某某密切接触者。目前,贺某甲已转运至隔离点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行动轨迹如下:
7月24日11时52分,贺某甲(吴某某,贺某乙)一行三人从西安自驾乘一辆黑色福特锐界进入紫阳南服务区(大坝服务区),11时53分贺某甲、贺某乙下车进入卫生间,吴某某开车驶入加油站;11时55分贺某甲、贺某乙从卫生间出来后步行至加油站与吴某某汇合;11时59分乘车离开服务区。
请在7月24日11时52分至13时有以上活动轨迹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县疾控中心和村(社区)报告,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联系电话:县疾控中心0915-4422329。
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