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上旬,中共商洛地区第四次代表会议指出,要以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开展爱国主义增产节约运动为中心,集中力量完成复查定产,并结合做好建党工作,培养与提高干部文化、理论水平;加强在职干部的学习与一般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扫盲工作;进一步做好民主建政,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好准备;大张旗鼓地、深入地贯彻新《婚姻法》等。会议还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共商洛地方委员会组成人员。
2月初,商洛地委在商县李绪平、丹凤县贾宏福两个互助组,开始农业生产合作社试办工作。土地改革后,党中央十分重视农村普遍出现的季节性互助组、常年互助组和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合作形式,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逐步在全国推广,重点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以改变分散的、落后的、个体的农业现状,不断推动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试办结束后,贾宏福互助组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李绪平互助组由于条件不成熟难以维持,仍恢复为常年互助组。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对落后互助组的系统整训和提高工作,12月下旬全区范围内农业合作社试办工作正式开始。
3月23日,根据中央《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商洛专区开展“新三反”运动。商洛的“新三反”运动从3月23日至9月底结束,地县以反官僚主义为重点,区乡以反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为重点。地委领导带头在地委会上检查了在镇压反革命、兴修水利、互助合作等方面存在的乱捕乱押、盲目扩大修田计划、盲目冒进,指示多、检查少等问题,各县、区、乡党委则通过召开“三干会”的形式进行。通过“新三反”运动,对问题严重的干部按政策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使各级党政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洁教育,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
3月底,全区复查定产工作全部结束。这次复查定产工作比较彻底地处理了土改遗留问题,对土改中错划地主成分的进行了重新审查落实。全区共斗争有不法行为的地主496名,并依据其罪恶大小分别进行惩处;对136户漏网地主的财产予以没收;改正了29户错划的地主成分,并对土改时没收错了的财产予以补偿。通过复查定产,农民获得土地所有证,有效防止了地主向农民进行反攻倒算,巩固了土地改革的成果,为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6月,全区开始着手对个体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商洛专署在商县城关和洛南城关,分别试办手工缝纫社和铁业合作社,这是全区最早成立的两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两个合作社建社仅半年时间,加工衣服3999套,生产大小农具5394件,实现产值12461元,人均创造产值498元,比个体经营人均184.5元提高2.7倍,初步显示了手工业走合作化道路的优越性,为全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树立了样板。6月底8月初,商洛专署开始对全区私营工商企业进行登记与颁发营业证工作。首先在商县进行试办,在对私营商业企业进行登记、调查摸底和分析研究及资金排队的基础上,划清了行业,改选了各行业主任,健全各项制度,还确定私营商业从国营进货,签订合同,予以优惠,扶持私营商业经营等政策。同时,对资方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改善劳资关系和经营作风。试办结束后,全区对工商业的改造工作全面展开。
9月14日,中共商洛地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提出增加农副业收入,修订开支计划,加强领导等具体措施,动员人民群众鼓起干劲,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保证1953年国民计划超额完成。会后,在地委的广泛宣传和指导下,商洛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不断向纵深推进。
12月,全区大规模的整党运动基本结束。在1952年7月至1953年底开展的整党运动中,全区共发展党员1337人,新建党支部192个。被开除与劝告退党者共127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者63人,给了各种党纪处分者191人。提拔、培养了一批干部,并调派369名干部转向经济建设工作部门。通过整党建党,清理了少数混入党组织内的不良分子,发展了一批更高水平的党员,党员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得到大大提高,党的组织得到不断加强,为商洛各项社会改革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