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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商洛开展生产合作社试办工作

2021-08-13 09:15  商洛日报

4月初,地委根据“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在继续整顿巩固提高原有的生产合作组织的同时,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在各县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的试办工作。至12月底,全区建成生产合作社8个,社员153人,股金7300元,实现产值10.63万元;生产小组73个,组员865人,股金7100元,实现产值27.6万元,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初见成效。

4月,地委成立审查干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干部的审查工作。党在全国执政后,干部队伍迅速扩大,人员更加复杂,各级领导机关虽能够解决干部队伍存在一些最突出的问题,但还来不及对干部进行全面审查,尤其是有些老干部还没有审查,还没有切实掌握一大批新干部的全面真实情况,在新干部中还夹杂着一些来历不明的人,甚至有极少数反革命分子隐藏其中。为纯洁干部队伍,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要求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审查,进一步了解和管理干部,以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5月,地委审干办公室在对审察对象分期进行摸底排队的基础上,首先在商县开展试办工作。7月,全区审干工作正式开始,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骨干、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先审查地委、专署领导机关,后审查县、区级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先审查政治历史不清白的、后审查其他干部的步骤开展工作。

5月,中共商洛地区第五次代表大会传达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精神,并指出,近年来一部分党员干部甚至某些领导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夸大个人的作用,搞个人主义。如果这种个人主义情绪不坚决克服,就会进一步地在党内发展小集团活动,直至走上帮助敌人来破坏或分裂党组织的罪恶道路。通过本次会议,解决了地委和县委一些领导成员之间存在的不团结问题,对于促进全区各级党组织内部团结起到表率作用。

7月上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各县在完成全县人口普查和普选的基础上,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出席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商洛正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行,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根本保证,对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7月20日,地委在已经完成两次试办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区更大范围内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在试办的同时,对已办成的农业社进行整顿巩固。针对一些干部中存在的“重社轻组”的急躁情绪和“固步不前”的束手束脚偏向,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县先后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进行了检查。通过有领导有计划地试办农业社,截至11月初全区已办成农业社104个,突破了原计划一区一社的89社、2614户的控制指标,入社农户占总农户0.8%,入社土地达2562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75%。在全区范围内,出现了18个合作化的村庄。

(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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