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作出的民事裁定。
原告姜某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一儿一女。2021年1月2日晚,被告酗酒后冲进原告上班的场所,恶意杜撰原告与他人有染,在公共场合揪住原告头发对其进行殴打,并将原告强行从工作场所拖拽回家,导致原告多处受伤。同年6月6日晚,被告酗酒后,又以上次杜撰事件为借口,持刀欲袭击原告,但被被告母亲发现将刀夺走,被告便冲进卧室将原告头部和腿部打伤,原告随即离家出走。7月15日,原告以被告脾气性格暴躁、长期酗酒、赌博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起诉后,被告对原告多般骚扰。
7月26日,原告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和辱骂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即本人姜某及其相关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亲属;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申请人的亲属;责令被申请人不得前往申请人工作场所和现居住场所。镇巴县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申请人姜某申请的理由属实,有派出所接处警情况登记表、申请人受伤照片及证人证言等载卷为据,姜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支持了姜某的申请。
法官说法: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因此,若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和就诊,报警记录和病历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其次,可以向当地居委会、妇联、亲友求助。在婚姻家庭纠纷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训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罚。 (谭学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