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地委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对私营工商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紧急指示》,要求各县要对“资改”工作立即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要坚持有利生产经营、便利群众购买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以前发生的盲目采用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分散经营和并人、并店、并资等情况,制定调整方案,严肃予以纠正。《指示》发出后,各县认真整改,对资改造工作迅速发展。
4月11日至17日,中共商洛区第二届代表大会召开。会议认为,在西北局和省委的领导下,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重大胜利,农业、手工业及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在农业、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猛烈发展的推动下,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浪潮已席卷全区。但围绕工作的开展,特别是领导的思想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缺点,不能适应客观形势迅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做好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扬党内和人民内部民主,坚决克服党员干部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作风和骄傲自满、盲目乐观的思想情绪,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在全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完成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而奋斗。
4月21日,地委发出《关于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勤俭办社的指示〉的指示》。全区在建社过程中,发现部分农业社已开始滋长铺张浪费等不良倾向,地委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联系实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符合中央勤俭办社精神问题,迅速予以纠正。具体工作中,要深入宣传勤俭办社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类勤俭办社制度;坚决克服保守思想和浪费劳动力现象,立即普遍推行定额管理,要制定出农业社生产规划和劳动力计划等。《指示》发出后,大大地激发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保证了生产计划的实现,使农村经济面貌发生改观,集体经济形式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截至7月中旬,全区有382个高级社实行了分级劳动定额管理和包工包产包投资制度,占高级社总数的38.55%,在初级社中推行定额管理的有943个社,占初级社总数的1.58%。11月初,在全区基本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的形势下,地委发出《关于发展高级社与整社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发展高级社中,应采取重点总结、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向广大群众宣传高级社的优越性,使他们自觉加入高级社。同时,提出全区建设高级社的总体目标和川道、山区、深山区每社的具体户数,以及具体措施,明确了农业社发展的方向。
9月6日,地委作出《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逐户访问山区人民的通知〉的决定》,要求地、县、区、乡均应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完成普遍对山区人民逐户进行一次调查访问,深入了解山区人民生产、生活中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合作化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决定发出之后,地区共组织了4个调查访问组,由地委书记、委员等领导带领工作组成员,分赴丹凤、镇安、山阳、商县等地进行访问。各县县委书记、县长亦带领县、区、乡干部先后开始了访问。至10月中旬,全区对48个乡进行了访问。通过访问,了解了社员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解决了农业社内存在的经营管理、分配方案、社员经营副业生产等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为全区农业生产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