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楚林)8月24日,宁强县人民法院阳平关中心人民法庭将审判庭“搬到”太阳岭镇政府会议室,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并邀请镇、村、组干部群众旁听。
现年77岁的太阳岭镇苍社沟村赵老太与已故丈夫生育三子,长子已去世,其余两子赵某全、赵某玉均已成家立业。现赵老太独自一人居住,身体有病,除政府补助外无任何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居住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房屋里,年久失修,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二子均不赡养老人,村、镇两级多次调解无果,一纸诉状将二子告上法庭,要求二子每月承担500元生活费,医疗费用并提供安全住房。
宁强县人民法院阳平关中心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为方便老人诉讼,决定在当地政府开庭,通过庭审,法庭在查明了案件事实的同时,对二被告耐心讲解了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针对他们心中存在的疑惑及误解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另外对被告在赡养老人上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庭审结束后,法庭工作人员还为参与旁听的干部群众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