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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传递及赛事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2021-09-05 14:08  汉中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将于9月15日至9月27日在我省举行。第十四届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火炬传递将于9月6日上午在我市汉台区举行。为确保十四运会和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违法违规飞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安保工作要求,现将十四运会和火炬在我市传递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时速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

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1、“一江两岸”管控区域:汉台区行政区域全境和南郑区大河坎镇、中所营街道办、梁山镇行政区域全境范围。

管控时段:9月4日上午6时至9月6日上午12时。

2、全市管控区域:汉中市行政区域全境范围。

管控时段:9月10日上午8时至9月28日晚24时。

管控措施

1、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除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外的其他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和空飘物释放。

2、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飞行任务和相关空飘物释放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保工作要求,经“十四运”汉中市执委会安全保卫部、空军和民航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

3、在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反制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负。同时由相关部门对违法飞行行为依法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举报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110。

汉中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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