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经生态环境部确认,“十三五”末,陕西省重金属排放总量较2013年削减12.7%,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10%的减排任务。
为确保完成国考任务,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以重金属减排工程为突破口,扎实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通过现场指导督促、积极争取中央治理资金、向相关市政府下发预警函,以及召开专题推进会等方式,按时完成了38个涉镉等重金属重点污染源整治项目。
据了解,陕西省按照《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完成了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目标核算工作,陕西省连续多年PVC生产企业单位PVC产品用汞量达到了比2010年减少50的目标,是全国完成PVC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任务的5个省份之一。
下一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环境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