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获悉,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转发水利部等部委《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拓展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和有力助推全面乡村振兴,持续提升全省村镇供水建设和管理水平,用“好水生活”稳步增强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知指出,各地要着眼城乡供水一体化,充分发挥“十四五”规划蓝图作用,坚持“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实施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关中地区率先实现城乡供水融合发展,陕南地区加快推进流域供水一体化,陕北地区重点发展塬区供水一体化,力争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以上,供水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初具规模,工程运行管护和供水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通知强调,顺应广大群众对“好水生活”的新期待,各地要建立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责任体系”,年底前农村饮水“三个责任”延伸覆盖所有镇(乡)、村和供水单位。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设立供水专管机构落实专人管理,指导供水单位强化工程维护,深化供水改革,鼓励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运营模式,走以水养水、长效发展的新路子。同时,落实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制度,完善饮水脱贫攻坚动态监测,推行乡村振兴供水保障定时调度,建立农村供水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饮水的“急难愁盼”问题。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