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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载光阴 与案管工作同行

2021-12-01 17:12  安康日报

通讯员 柴春爽

十年光阴,案管工作定位逐渐清晰,实现了从有形的业务枢纽到形神兼备的业务中枢的跨越。我见证了案管部门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强,从一颗种子长成郁郁葱葱的大树,深植在新时代检察职能体系建设的土壤中。

十年前的那个秋天,我从法院系统调到白河检察院工作,这是一栋五层的办公大楼,老式、陈旧、简陋、拥挤,我在这里负责案件管理业务,着手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我和技术人员收集各项基础数据,参加培训,配置系统权限。2013年12月26日,白河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利上线运行,结束了案件线下操作的历史,开启了案件在系统内运行的新模式。通过发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规范受案和送案审核等职能作用,和案管窗口热心耐心细心的服务,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先后制定了白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制度》《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制度》《员额检察官办案轮案规则(试行)》等十余项制度,工作也逐渐精细。

对案卡规范填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统计系统的衔接及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我主动带着年轻的干警共同学习,确保统计数据适时、准确,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曾记得在统一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初期,承办人有很多不适应,我反复提醒应该注意规范填录案卡,一直有闲言碎语,但我都没放心上,因为我知道,每一个案子都是一段历史,走在检察环节中、延续在办案系统中,是何等重要,我相信我的努力终有一天会得到大家的理解和肯定。在市院案卡填录工作通报中,白河检察院迟填和错填率一直最低,正确率位居全市前列,这就是最好的见证。

案管办成立初期,我们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大家都不太重视,承办人对评查出的问题不屑一顾,评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我们主动向领导汇报,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经过不断努力推动,案件质量评查从开始没有评查标准和不被接受,到现在检察长带头评查、员额检察官交叉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召开一次评查工作反馈会,面对面点出问题,点对点进行纠正。如今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已经成为白河检察院实实在在提升案件质量的有效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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