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乡村振兴局了解到,陕西省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7.69亿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亿元,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此次下达的资金将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倾斜支持,每县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并将切块下达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主要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分步推进,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
据了解,陕西省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11个,分别是:略阳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山阳县、柞水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15个,分别是:周至县、麟游县、淳化县、铜川市耀州区、澄城县、延川县、延长县、清涧县、子洲县、佳县、宁强县、西乡县、洋县、旬阳县、洛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