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通告称,即日起将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偷挖盗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具体如下:
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依法打击偷挖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高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进一步实现砂石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防止国有资源、资产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高新区依法打击偷挖盗采砂石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砂石资源属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非法手段、方式,开采、侵占、买卖和破坏。
二、高新区辖区内砂石资源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利用、统一处置的原则,由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下属国有企业统一组织开采并依法公开拍卖。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高新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对全区范围内所有偷挖盗采砂石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偷挖盗采砂石资源所使用的盗采工具、运输车辆、设备等依法登记、查封;没收开采的砂石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本公告发布之前有偷挖盗采砂石资源行为的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将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未主动投案自首的,一经查实,从严予以处理。
四、阻碍、恐吓、殴打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各镇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建立信息共享及案件移送机制,“打两头、卡中间”,即打击非法开采、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砂石资源行为,卡住非法砂石资源运输环节,确保源头治理、标本兼治。
六、为及时发现、制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偷挖盗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欢迎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
举报地址:高新大厦7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举报电话: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917-3780097;
高新区公安分局0917-2920600,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素材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