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泾阳县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0010号群众投诉反映1、县王桥镇王桥村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大、粉尘大,污染严重。2、该厂厂址不符合原环评报告里的地址,未按照原环评报告环审(2004)312号文件执行。的问题后,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核查和整改。
该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王桥镇联合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12月7日开展噪声监测,该企业厂界四周4个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全部达标。经调阅企业2019年至2021年厂界噪音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噪声全部达标。在线监测数据折算值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现场查阅2021年前三季度监测报告,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无超标数据。该厂2008年9月12日取得了环境保护部关于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资料内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对照表中显示按环评批复厂址已西移150米,符合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县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加大对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计划 实习记者 计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