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西安市确诊病例关联的密切接触者在我区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请广大群众自行核对近期活动轨迹,是否与以下密切接触者有同时段、同空间暴露史,现将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刘某某,男,现住址在恒口镇。于12月15日在陕西省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为西安市12月22公布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唐某密切接触者。目前刘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医学观察。其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8日,14:00刘某某乘坐西安到安康大巴车(车牌号陕G32660);于17:00到达安康高客站;家人自驾车接回家后于18:14分步行至大同镇街陈甫山批发部购物;购物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9日,12:02分步行在大同国道边温州骨里香购物;12:11分在大同乐乐冷饮批发部购物;买完后步行返回至家中。
12月20日,14:52分步行至大同乐乐冷饮批发部购物;17:20分步行至汇百味炒货店购物;17:30分左右在健康宝贝母婴生活馆购物;17:47分在大同陈氏鲜面店购物;买完后步行至大同信用社背后陈氏挂面房买面。
12月21日8:49分步行至大同陈氏挂面房买面;买完后步行至大同菜市场内买肉;11:30左右步行至大同韩美丽发艺工作室剪头发;12点左右步行前往大同菜市场内买菜;买完后返回至家中。
12月22日17点左右步行前往大同街口买肉;17:30分左右在大同菜市场内双兴村卫生室买膏药。18:10分左右在大同海尔专卖店买家电;买完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23日9点左右家人自驾车送至汉滨三院做核酸检测,15点在五里民乐购物中心路边店购物,购物完后家人接回至家中。
12月24日12点30分左右步行前往在大同好日子超市购物;13点10分左右步行前往大同云峰建材购物;13点左右在大同初中路口买大蒜;15点左右在大同黄东百货店购物,买完后返回家中。
12月25日-12月26日无其他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12月26日下午,专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刘某某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5份居家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采集75份活动场所环境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以上人员活动轨迹有重合度人员,现在恒口示范区居住的请立即向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单位报告;已到外县区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做好居家不外出、戴口罩、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对故意隐瞒和拒不配合而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电话:恒口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915-361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