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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宝鸡最美城市名片

2022-01-21 17:32  宝鸡日报

“这几年,咱宝鸡生态环境怎么样?看看金渭湖里野鸭子数量就知道了。”这是生活在金渭湖畔的居民时常夸耀的一句话。

近年来,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作为第一要务,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位居关中城市之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走在全省前列。

李世平 摄

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5天

刚刚过去的一年,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和年度攻坚目标,强化日常调度,对标对表阶段攻坚目标,采取每月调度进展、召开点评会议、通报排名、下发督办、实地督导和小时预警、日研判、周会商等方式,促进任务落实,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

淡志荣 摄

“我们编制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将全市2150户企业、219处施工扬尘源、57万辆机动车纳入清单管理,重点控制有色、建材等行业用煤。”市生态环境局副县级督导专员刘少安介绍,为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全市建设了110个露天焚烧火点监控点,在1000户企业开展用电量监控。

聚焦秋冬季关键时段,宝鸡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一市一策”专家组、省环保产业集团,开展走航车监测、激光雷达扫描、无人机巡查等工作,不断提升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同时坚持环保、气象空气质量研判会商机制,每日组织“一市一策”专家组、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空气质量进行预测分析,发布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提出应对措施。

2021年,宝鸡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03,同比下降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5天,同比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6天(剔除沙尘天气后为3天),同比减少3天(剔除沙尘天气后减少6天);PM2.5平均浓度40μg/m3,同比下降14.9%。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在关中和汾渭平原城市中排名第一。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居全省前列

2021年,宝鸡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实施,坚持综合整治,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

李世平 摄

采取完善标识、围网和视频监控等措施,对全市11个“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持续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水源地保护水平。研究制定了《宝鸡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纳入“1+7”管护范围。去年,新增8个生活污水治理村,15个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位居全省前列。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市域跨界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或省考目标,我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形成自然保护地闭环监管模式

近年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力度,强化部门协同管理,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于浩 摄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对处置利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等企业,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积极开展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对全市涉镉重金属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全面消除污染隐患。

积极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联合林业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动态变化监测点位实地核查,完成3批次78个遥感点位问题整改销号,探索形成了自然保护地闭环监管模式。

2021年,我市荣获新华网组织的第七届绿色发展论坛暨点赞·中国绿色影响力典范(2021)活动“践行生态文明发展优秀城市”殊荣。凤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继凤县、陇县、太白县之后,渭滨区、麟游县荣获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我市创建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效。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奋力建设生态宝鸡、美丽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一键表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从主动服务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工作着手,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记者 宋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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