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秉琴)“欠了5年多,总算要回来了,今年大家可以安心过年了。”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为65位农民工讨回拖欠5年之久的工资101.8万元,拿到欠薪后,农民工代表王红鑫高兴地说。
2014年3月,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与陕西某建筑公司签订某项目劳务分包施工合同,项目于2016年5月结算,该建筑公司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与众多农民工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其起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上诉至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陕西某建筑公司向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劳务费及利息等,但该公司仍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陕西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到被执行人曾于2016年在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与有关机关及当事人核实这笔款项就是涉案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该款项及相应利息进行扣划,并于1月20日将上述款项全部向农民工发放。经过执行干警明法释理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尽快将剩余款项补齐结清。
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构建拖欠农民工资案件的立、审、执一体“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同时积极开展府院联动,形成合力共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