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陕西省高度重视预算标准体系建设,省财政厅成立工作专班,着力开展省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执行和公开中的基础支撑作用。
省财政厅共制定7大类107项财政支出标准,涵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通用项目、专用项目、资产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三保”支出等多个方面。该厅完善了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和县区“三保”支出标准,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
省财政厅对现有的公用经费、资产配置标准进行了修订,重新制定了20项通用项目和25项专用项目支出标准,梳理出70项人员经费支出标准、9类22项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并制定出县区“三保”37项基本支出标准。
为厘清省级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边界,省财政厅明确了17个日常公用经费分项标准,按照“分类分档相结合,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调整思路,将省级各预算单位按职能分类。同时,省财政厅针对文博、美术、档案以及部分公共区域较大的预算单位,实行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在其他运转类项目中设置专有项目,依据面积、设备、安保等因素,测算运转支出规模。
基本公共服务是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情况统计表,梳理出9类22项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同时,省财政厅制定出县区“三保”保障清单,明确国家支出标准、省级支出标准、各级财政分担比例、市县负担、受益群体、政策说明等。
省财政厅还根据标准应用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及物价水平变动情况,逐年对省级财政支出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并根据成熟情况,逐步嵌入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实现全省财政支出标准全覆盖。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