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田进新 丁鼎)村级干部是村集体发展的领头羊,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城固县持续加大投入,采取提高在职待遇、发展集体经济、购买养老保险、强化退职保障四项举措,有效稳定了村干部队伍,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提高在职待遇。县委出台《进一步保障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的实施意见》,建立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2021年,县财政增资920万元,连续两次提高村干部补贴,使村级正职每月提高1100元,副职提高660元,全县村“两委”干部平均月补贴2700元,正职月补贴均达3500元以上,最高月补贴3900元,有力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同时,每年从县财政和县管党费中列支919.5万元,按照年经费大村5.5万元、中村5万元、小村4.5万元标准,落实村级办公经费、党员教育管理专项经费、后备力量人才培养经费,保障高效运转。
发展集体经济。创新推行“八种模式”,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1年,全县232个村集体经济收益达4900万元。建立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机制,各村(社区)按照不超过年经营性纯收入10%、总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双十”标准,提取资金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奖励报酬,发放至发展集体经济用功的村组干部。去年,全县62个村累计核发集体经济奖励报酬150万元,364名村组干部按贡献大小最高获8300元、最低获1100元不等的奖励,有效激发了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热情。
购买养老保险。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县委出台《城固县村(社区)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由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民政局等6个部门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召开竞争性谈判会议,集中比对分析,选定了产品供应单位,并采取“财政补一点、村(社区)集体缴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购买商业保险。去年,共为全县1100名村(社区)干部购买养老保险,其中县财政按正职每人每年2000元、副职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补贴资金约120多万元,在切实解决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的同时,大大减轻了他们购买养老保险的压力。
强化退职保障。把关心关爱和政策激励作为切入点,以推动离任村干部“离岗不离心、退职不褪色”为目标,研究出台《城固县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办法(试行)》,为正常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贴。2021年,共为3875名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发放生活补贴514.7万元,最高年补贴6000元;同时,对任期内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23位离任村干部每人每年加发500元补助,切实让他们退职后生活有保障,并深刻感受到党的温暖,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的归属感、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