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关于疫情期间业务办理事项“不见面办理”的倡议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近期,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更好满足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业务办理需求,根据宝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现就近期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理提出如下倡议:
一、疫情期间,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市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医疗保障业务,对确有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到现场办理的,请严格遵守市民中心相关防疫规定。
二、对于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密切相关的日常医疗保障业务,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可通过“电话办”“网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
三、参保关系在县区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相关医疗保障业务可电话咨询参保关系所在县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四、办理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0917-3901861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协助您处理解决。
敬请广大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周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