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4月18日起,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继续实行预约办理。职工参保业务(参保单位信息查询、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业务、普通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业务(不包括生育住院医疗费)需提前一天进行预约。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以上业务,可通过“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在菜单栏“手机办理”中,点击“预约服务”一项,选择“预约业务类型”及“预约时间段”,填写“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编码”等信息,点击提交即可。需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在预约时间段内办理,过时则此次预约作废。
办理业务时,需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办事群众扫码(一码通“绿码”)、测温、佩戴口罩后进入经办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后,根据工作人员引导,严格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隔位就坐,不扎堆、不聚集,业务办理后不在大厅逗留。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