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一口痰的代价有多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随地吐痰,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对乱扔垃圾、遛狗不清理狗屎、禁烟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均给出了具体的处罚标准。诚然,文明行为的养成重在自律,但也需要以法治来推动。在一些人还不能自觉摒弃陋习的情况下,既教且罚,才能更好地促进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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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是文明城市,一直注重对市民文明习惯的培养。但由于市民认知和接受程度的差异,以及生活环境、个人习惯的影响,一些人对自身的陋习不以为然,对他人的感受无所顾忌,这导致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公共设施上乱写乱涂等现象仍时有出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日本为例,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不但会被罚款,并且还会记录在个人的犯罪前科上,由于这个处罚高悬头顶,在日本随地吐痰的现象非常少见。《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规定很有必要,它通过法治手段和制度力量来震慑不文明行为,有助于市民改掉陋习,从开始的有所顾虑、忌惮被罚,逐渐变成一种行为习惯,再进而发自内心地认同社会文明准则,成为文明社会的追随者、倡导者。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约束规定落不到实处,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而要在大街小巷、公园广场的人群中,随时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行为,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仅凭现有的执法部门力量难以保证。在此,笔者建议,一是充分利用志愿者、环卫工人、网格员等力量,鼓励他们担当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员,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二是建立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平台,鼓励广大市民拿起手机,对出现在身边的不文明行为随手拍、随时报,再由相关执法部门根据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相信宝鸡的文明水平在《条例》的护航下和市民的齐心努力下,必能迈上新的台阶。(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