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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未成年人 两被告受刑处罚金

2022-05-26 12:19  渭南日报

(通讯员 王佳瑶)领取福利是假,诈骗钱财是真。近日,汉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被告人符某、钟某违法所得各15000元和4400元。

2021年3月,被告人符某、钟某在某短视频软件发布点赞关注账号领取福利的虚假悬赏消息,诱导未成年人杨某添加用于实施诈骗的QQ账号联系领取福利。杨某完成转发任务后联系符某领取福利。符某假意转账后伪造截图发给杨某。杨某查看钱未到账便再次联系符某。符某谎称因杨某提供的账户交易,流水不够,被银行限制交易,导致钱款无法到账,且自己账户也因此被冻结。之后符某谎称,杨某需向其提供的指定账户转账才能提高流水解除限制,并冒充警察吓唬杨某。在符某的恐吓和诱导下,被害人杨某用父亲的微信、支付宝向钟某的银行账户先后转账4万余元。

汉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符某、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发布虚假诈骗信息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犯罪,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符某还冒充警察对被害人施加压力,诈骗被害人杨某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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