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近日,陕西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要稳定保持在90%以上。以县(市、区)为单元,科学编制县域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规划;根据镇村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城市或县城周边的村庄,纳入城镇收运处置体系,离城较远的村庄,采用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小型化、无害化处理模式;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收集设施全覆盖的要求,实现组有垃圾桶、村有垃圾箱、镇有中转站(压缩站);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有机垃圾沤肥还田,厨余等垃圾可由村组集中堆肥,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健全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以6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32个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30个省上跟踪指导考核的市级重点镇、100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为示范引领,切实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村级建立环境卫生理事会,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镇级设立专职人员,网格化巡查垃圾整治情况。县级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多频次的监管。市级加大日常工作调度,定期开展督查评估。省级持续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暗访,对问题及时核查回应。田若楠